日期:2021-03-01 15:59来源: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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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文化馆单位简介
酒泉市文化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酒泉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辅导的权威机构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阵地,承担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文艺骨干的培训辅导,群众文艺创作的推广扶持等,并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内设办公室、业务辅导部、免费开放管理部、创作调研部和酒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先后荣获甘肃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酒泉市文化馆组织承办了许多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如全省残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央视“魅力中国城”酒泉市文艺演出,酒泉华夏文化艺术节(边塞艺术节),“文化七进”系列演出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酒泉市文化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业务实力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在大型活动策划组织、惠民演出、节庆文化活动、艺术培训,文艺团队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产品。举办和承办的华夏艺术节,百姓大舞台、周末剧场,文化惠民巡演,新春文化活动等,都是我市有突出效益的文化品牌。
艺术创作成果显著,酒泉市文化馆创作、辅导、展览、发表的文艺作品约500多件,获国家级奖励的有20多件,获省级奖励的有60多件,小品《签字风波》荣获甘肃省第三届“飞天杯”小品艺术节二等奖;广场舞蹈《千年之约》获全省广场舞大赛第一名;作品《一家亲》《织织织》分别获甘肃省第五届群星艺术节戏曲和广场舞二等奖。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每年组织开展的大型公益文化活动均不少于10次,举办种类培训20次以上,辅导县市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人员近千人(次)。建立有四个馆办业余文艺团队,社区和基层文化活动辅导点6个。
酒泉市文化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社会审美、德育教育,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
(二)负责实施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三)负责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业务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
(四)负责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五)负责搜集、整理、研究、保护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六)负责编辑出版群众文化报刊。
(七)指导各县(市、区)文化馆、站开展业务。
(八)承担艺术培训。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文化馆事业编制16名。
领导职数: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